丽水市山东商会章程

  • 2023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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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: 丽水市山东商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

英文译名:Lishui Shandong Chamber Of Commerce

英文缩写:LSSDCC

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: 本会是依法由丽水市区域内山东籍人士开设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山东籍企业的分子公司、办事机构,山东籍职业经理人等自愿组成的全市性、联合性、非营利性、公益性社会团体。
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: 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不忘初心跟党走,牢记使命勇担当,依托“红色根脉”的浙西南革命老区,以“凝聚•交流•服务•共赢”为办会宗旨,广泛凝聚在丽鲁籍乡亲,形成“丽水鲁商一盘棋”,努力营造“在丽鲁商温暖的家”;积极为在丽鲁籍企业家提供投资商业信息、融资对接、交流合作、产品推介、形象宣传等服务,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体系,营造相互服务、联动协同、融合发展的氛围,共同谋求可持续发展的共赢格局。

第四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承 担保证政治方向、团结凝聚群众、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成长、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丽水市民政局,党建领导机关是丽水市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。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本会同时接受浙江省山东商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点:浙江省丽水市岩泉街道开发路88号二楼。

附件:丽水市山东商会章程